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役政災防課

  • FB
  • 張貼至「Plurk」【另開新視窗】Plurk
  • 友善列印
  • 字級設定:
  • 小字
  • 一般
  • 大字
請問役男徵集入營後因體格不合服役標準被驗退,其體位如何處理?
  • 發佈日期:2021-01-18
  • 發佈單位:蘆洲區公所
  • 類  別:役政災防課
  • 詳細內容:
    1. 役男入營後身體健康狀況不合服役標準者,經訓練單位洽送指定醫院檢查確定後,應於30日予以驗退離營。直轄市、縣〈市〉政府接獲訓練單位出具之驗退證明書後,經審查無疑義者,即依體位區分標準規定予以判定體位;有疑義者,得洽送指定醫院再行鑑定,並將判定體位結果通知役男。
    2. 役男驗退後體位判為免役體位者,免役;判為替代役體位者,服替代役〈民69年次以前之替代役體位役男,轉服補充兵役,受為期12日之訓練〉;屬體位未定者,應再複檢一次以確定其體位及應服之役別。

相關附件
瀏覽人次:269 人 更新日期:202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