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考資料
項次 | 資料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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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寓大廈管理Q&A彙編 |
2 | 公寓大廈自治管理手冊(檔案) |
3 | 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社區管理維護資料-內政部110年6月23日台內營字第1100809566號函 |
4 | 為避免公寓大廈管理委員選任及其運作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委員相關選任方式得另定之,並經區分所有權會議決議明定於規約 新北工寓字第1101733992號函、公文附件下載連結頁面:公寓大廈自治管理手冊、公寓大廈規約範本 |
5 | 本市自112年起施行「8層以上未達16層且高度未達50公尺」之H類2組(住宿類)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應於112年3月31日前委託內政部營建署認可之專業機構或人員辦理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作業」,逾期未申報或檢查不合格者,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得依建築法等相關規定裁罰。 新北工使字第1110413018號函、公文附件下載連結頁面:公告H2集合住宅公安申報。 |
6 | 本市為維護公眾安全並健全本市建築物昇降設備、機械設備安全管理機制,請各公寓大廈管理組織配合宣導。 新北工寓字第1110737037號函、公文附件下載連結頁面 :建築法相關規定、搭乘電梯使用注意事項宣導單、電梯管理人管理須知宣導單、內政部營建署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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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