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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土地分區使用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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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 蘆洲區公所工務課趙先生
  • 地址:24760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三樓
  • 電話:02-2281-1484分機304
  • 傳真:02-2848-0414
 
申請都市計畫土地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使用證明
  • 應備書表及證件:
  • 處理期限:
    1. 不加註公共設施保留地:2工作天
    2. 加註公共設施保留地:3工作天
  • 承辦單位:工務課趙先生,02-2281-1484分機304
  • 申請規費
    1. 每一申請案,五筆以內100元,超過部份每筆加收20元
    2. 同一案件同時申請二份以上,每份加收20元
 
瀏覽人次:1222 人 更新日期: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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