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役男經徵兵檢查後,因身體狀況變更或對判定之體位有疑義時,如何申請改判體位?複檢後如何得知檢查、體位判等結果?
- 發佈日期:2021-01-18
- 發佈單位:蘆洲區公所
- 類 別:役政災防課
- 詳細內容:
-
依徵兵規則第十四條規定,役男經徵兵檢查後,於徵集入營前,對判定體位認為有疑義或新生傷病者,得依下列方式之ㄧ申請改判體位複檢:
- 公費複檢:役男持醫療機構開立之診斷書(須達變更體位標準),至區公所役政災防課申請,經公所初審後,轉新北市政府排送複檢醫院複檢。
- 自費複檢:役男持醫療機構開立之診斷書(須達變更體位標準),至區公所役政災防課申請,經送新北市政府核定後,至公所領取核定通知書,1個月內逕至複檢醫院掛號複檢,並將掛號收據聯交給區公所役政災防課存查。
- 身高、體重二項應於接到徵集令後再申請重測,其餘時間均不受理。
複檢後得知檢查、體位判等結果方式:- 役男可至新北市徵兵處理進度查詢系統查詢。
- 體位判等結果,本所役政災防課會以掛號信件寄達通知,役男亦可以電話查詢。
|
瀏覽人次:284 人
更新日期:2024-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