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應用申請後其處理期限為何?
- 發佈日期:2021-01-18
- 發佈單位:蘆洲區公所
- 類 別:檔案應用服務
- 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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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准駁結果;申請如有資料不全應予補正者,會通知申請人於7日內補正。屆期不補正或不能補正者,得駁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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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