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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檔案應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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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應用時須注意哪些事項?
  • 發佈日期:2021-01-18
  • 發佈單位:蘆洲區公所
  • 類  別:檔案應用服務
  • 詳細內容:
  • 申請人進行檔案應用時,應由本所承辦人員陪同,並遵守下列事項:
    1. 應保持檔案之完整,且不得污損、破壞或變更檔案內容。
    2. 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將檔案之全部或一部攜離檔案閱覽處所。
    3. 禁止飲食、吸菸或大聲喧嘩。
    4. 不得破壞環境整潔。
    5. 抄錄檔案應使用鉛筆,不得使用原子筆等易污損檔案之工具。
    6. 非經本所許可,不得使用可攜式媒體。
    7. 未經許可,禁止擅自接用電源、連接本所電腦或網路系統。
    8. 妥慎使用本所提供檔案應用之物品或設備,不得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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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204 人 更新日期:202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