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調解當事人未滿18歲要如何辦理?
- 發佈日期:2021-01-15
- 發佈單位:蘆洲區公所
- 類 別:民政課
- 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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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攜帶身分證、印章及未滿18歲當事人之身分證、印章出面調解;單親者請附該未成年人之戶籍謄本(須載明監護人為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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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