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符合獎勵項目並於獎勵事實發生時已具有原住民身分者為限。
獎勵項目及內容
- 深造教育:申請當年起算前三年度,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學校院碩、博士班就讀者及獲得碩、博士學位者,分別給予獎勵,其獎勵各以一次為限,惟公費生不得請領本獎勵金。
- 學術專門著作:申請當年起算前三年度,專門領域經出版之著作,並經審查評定具有價值者,擇一最優作品予以獎勵。
- 發明:申請當年起算前三年度,取得發明專利權者予以獎勵,擇一獎勵。
- 專業考試:申請當年起算前三年度,參加考試院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予以獎勵(不含檢覈筆試)。
- 體育傑出人才:體育傑出人才:申請當年起算前三年度,參加下列賽會競賽項目獲得前六名者,擇一最優成績申請獎勵:
-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主辦之奧林匹克運動會正式競賽項目。
- 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主辦之亞洲運動會正式競賽項目。
- 國際世界運動會協會主辦之世界運動會正式競賽項目。
- 國際大學運動總會主辦之世界大學運動會正式競賽項目。
- 國際單項運動總會主辦之世界正式錦標(盃)賽。
- 亞洲單項運動協會主辦之亞洲正式錦標(盃)賽。
- 全國運動會、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及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屬奧運、亞運正式競賽項目。
申請方式及時限
- 申請人以設籍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者為限。
- 申請人應於每年2月1日起至3月15日止逕向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申請。
- 申請時檢附
洽詢電話
-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02-8995-3456
瀏覽人次:745 人
更新日期:2021-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