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1名
- 職缺數:1
- 發佈日期:2023-01-19
- 截止日期:2023-02-01
- 發佈單位:蘆洲區公所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一、辦理土木工程、水電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待 遇:30,001至40,000
- 性 別:不限
- 學歷/檢定要求: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土木、營建、建築、電機、景觀等工程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 徵才條件:
- 一、具電腦文書處理基本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二、具備公務機關行政經驗者或土木、建築、景觀工程、水電工程等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三、具摩托車駕照且能配合假日或夜間值班。 - 報名手續:
- 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3.最高學歷證件4.經歷相關證件(或證照)等影本,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並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之職務(經建課技士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於112年02月01日(以郵戳為憑)前寄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3樓人事室吳小姐收(以電子郵件投遞履歷者,請備齊上述表件電子檔寄至am6792@ntpc.gov.tw)。
-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 一、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經建課張課長,電話:02-22811484分機220。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0字及格,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三、本次徵才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 備 註:
- 本職缺以約僱5等280薪點僱用,月薪為新臺幣36,316元(含勞健保),僱用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預估至112年12月28日),屆時自動解職不得異議。
- 聯絡人:吳肖慧
- 聯絡電話:02-22811484分機345
- 電子信箱:am6792@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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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