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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社會人文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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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有未滿兩歲兒童育兒津貼申請資格及福利為何?
  • 發佈日期:2021-01-15
  • 發佈單位:蘆洲區公所
  • 類  別:社會人文課
  • 詳細內容:
  • 一、育兒津貼補助資格,應符合下列規定(112年適用):
    1. 1.育有未滿二歲(含當月)兒童。
    2. 2.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3. 3.未接受托育公共或準公共化服務。
    4. 4.註:托育公共或準公共化服務,指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之居家托育人員、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托嬰中心。

    二、育兒津貼補助金額規定如下:
    • 兒童每人每月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第2名子女每月撥款6,000元。第3名以上子女每月撥款7,000元。
    • ※※本津貼以月為核算單位,補助至兒童滿兩足歲當月止。
    • ※※本津貼自受理申請當年度符合資格之月份發給。但兒童出生60日內完成出生登記並提出申請者,得追溯至出生當月發給。
    • ※※兒童出生序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且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
    三、育兒津貼要到哪裡申請?
    • 請檢具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以「郵寄」或「親送」向兒童戶籍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兒童雙親或可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指定之網站辦理線上申請(請點此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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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613 人 更新日期:2024-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