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對象
- 年滿19歲之役男。
- 申請時間
- 出境前三天至一個月內。
- 申請方式
- 自行上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全球資訊網網站申請。
- 本所役政災防課備有電腦供役男進行線上申請(請攜帶護照)。
- 役男出境注意事項
- 役男短期出境(觀光名義出境)應於護照內所蓋核准有效日期前出境,其出境期限最長不得逾四個月。
- 役男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催告(三個月)仍不返國時,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依相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 逾期返國者:不予受理當年及次年出境之申請。
- 承辦人
- 役政災防課許小姐 電話:02-2281-1484分機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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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