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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徵集入伍及延期徵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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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徵集入伍
    • 徵集令於入伍前10日送達,區公所於入伍日前在適當時機舉行入營座談會,會中宣導入伍應攜帶證件、物品、役男相關權益等事項。
  • 延期徵集申請對象
    • 應徵役男在收受徵集令後,徵集入營前,合於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原因之一者,得依規定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區公所申請辦理延期徵集。
  • 申請手續
    • 延期徵集入營之申請,經區公所審查後,轉報新北市政府核定。
  • 申請時間
    • 入營前。
  • 檢附證件:
    1. 徵集令。
    2. 本人身分證。
    3. 印章。
    4. 相關證明文件。
  • 承辦人
    • 陳小姐,電話:02-2281-1484分機432

 
瀏覽人次:1842 人 更新日期:202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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