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集入伍
	- 徵集令於入伍前10日送達,區公所於入伍日前在適當時機舉行入營座談會,會中宣導入伍應攜帶證件、物品、役男相關權益等事項。
 
- 延期徵集申請對象
	- 應徵役男在收受徵集令後,徵集入營前,合於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原因之一者,得依規定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區公所申請辦理延期徵集。
 
- 申請手續
	- 延期徵集入營之申請,經區公所審查後,轉報新北市政府核定。
 
- 申請時間
	- 入營前。
 
- 檢附證件:
	- 徵集令。
- 本人身分證。
- 印章。
- 相關證明文件。
 
- 承辦人
	- 陳小姐,電話:02-2281-1484分機432
 
	  
  
  
	          瀏覽人次:2640 人
	      
          更新日期:2022-05-02
      
	
	
						
		   
    	
     Plurk
Plur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