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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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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廢止『楠西區轄內深坑仔溪禁止採捕水產動物』公告」
  • 發佈日期:2026-06-18
  • 截止日期:2026-07-31
  • 發佈單位:蘆洲區公所
  • 類  別:電子佈告欄
  • 公告日期:2026-06-18
  • 主辦單位:蘆洲區公所
  • 公告內容:
  • 依據:參照臺南市法制作業準則第25條準用同準則第11條。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臺南市政府。

    二、廢止依據:漁業法第44條第1項第4款。

    三、預告「廢止『楠西區轄內深坑仔溪禁止採捕水產動物』公告」。

    四、對於本預告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疑問,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7日內,以書面向農業局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漁業科。
    • 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 電話:06-2991111#6155。
    • 傳真:06-6326347。
    • 電子郵件:agrb60@mail.taina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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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59 人 更新日期:2026-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