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彰化縣二水鄉公所處理舉發違反彰化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通知單及應受送達人清冊1份。
- 發佈日期:2025-12-17
- 截止日期:2026-01-05
- 發佈單位:蘆洲區公所
- 類 別:電子佈告欄
- 公告日期:2025-12-17
- 主辦單位:蘆洲區公所
- 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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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受送達人張志誠(N1221*****;車牌號碼 P73-919;地址:新北市新莊區新泰路 229 號 9 樓之 3)因違反彰化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 14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車輛駛入公園停車場及車道以外區域」,彰化縣二水鄉公所據以開立違反彰化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案件舉發通知單。
二、前開文書因受送達人遷移不明或逾期無人領取,致旨揭文書無法送達,本件文書自黏貼公告欄日起經 20 日,發生效力,即視為送達。
三、旨揭文書暫存「彰化縣二水鄉公所建設課」(地址:530 彰化縣二水鄉裕民村南通路二段 760 號),請應受送達人於工作日(週一至週五上午 8 時至下午 17 時)攜帶「個人身分證」及「印章」領取,逾期依規定移送主管機關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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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