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次以前役男服役期間未修正變動
- 發佈日期:2023-01-18
- 截止日期:2023-12-31
- 發佈單位:蘆洲區公所
- 類 別:最新消息
-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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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役男,自113年1月1日起回復徵集服常備兵現役,為期1年。83年1月1日至93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之役男,未經徵集或補行徵集服役者,徵集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為期4個月。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之役男,未經徵集或補行徵集服役者,依兵役法第25條第3項規定,應服替代役,為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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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