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役男徵集入營後因體格不合服役標準被驗退,其體位如何處理?
- 發佈日期:2021-01-18
- 發佈單位:蘆洲區公所
- 類 別:役政災防課
- 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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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役男入營後身體健康狀況不合服役標準者,經訓練單位洽送指定醫院檢查確定後,應於30日予以驗退離營。直轄市、縣〈市〉政府接獲訓練單位出具之驗退證明書後,經審查無疑義者,即依體位區分標準規定予以判定體位;有疑義者,得洽送指定醫院再行鑑定,並將判定體位結果通知役男。
- 役男驗退後體位判為免役體位者,免役;判為替代役體位者,服替代役〈民69年次以前之替代役體位役男,轉服補充兵役,受為期12日之訓練〉;屬體位未定者,應再複檢一次以確定其體位及應服之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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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