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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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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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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
  • 發佈日期:2025-12-23
  • 截止日期:2026-01-31
  • 發佈單位:蘆洲區公所
  • 類  別:公告消息
  • 公告日期:2025-12-23
  • 主辦單位:蘆洲區公所
  • 公告內容:
  • 一、修正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五十六條。

    二、修正機關:農業部。

    三、「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修正草案如附件。

    四、考量本次修正屬維護公共利益之必要,未涉貿易、投資或智慧財產權事項,且為避免發生生態保育之緊急問題,有儘速施行之必要,爰縮短公告期間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內陳訴意見或洽詢:
    • 1.承辦單位: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 2.地址:100024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號
    • 3.聯絡人:華秘書
    • 4.電話:(02)2351-5441分機642
    • 5.傳真:(02)2321-7661
    • 6.電子信箱:00a727@fores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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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9 人 更新日期:202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