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
- 發佈日期:2025-12-23
- 截止日期:2026-01-31
- 發佈單位:蘆洲區公所
- 類 別:公告消息
- 公告日期:2025-12-23
- 主辦單位:蘆洲區公所
- 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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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正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五十六條。
二、修正機關:農業部。
三、「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修正草案如附件。
四、考量本次修正屬維護公共利益之必要,未涉貿易、投資或智慧財產權事項,且為避免發生生態保育之緊急問題,有儘速施行之必要,爰縮短公告期間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內陳訴意見或洽詢:- 1.承辦單位: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 2.地址:100024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號
- 3.聯絡人:華秘書
- 4.電話:(02)2351-5441分機642
- 5.傳真:(02)2321-7661
- 6.電子信箱:00a727@fores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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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