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之宣導
- 發佈日期:2026-05-19
- 截止日期:2026-08-31
- 發佈單位:蘆洲區公所
- 類 別:公告消息
- 公告日期:2026-05-19
- 主辦單位:蘆洲區公所
- 依 據:新北市政府115.05.5新北府地管字第1150835800號函
- 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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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國土資源永續利用之目標,凡使用非都市土地,均應先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容許使用。如違反非都市土地管制使用,可處6至30萬元,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及恢復!新北市蘆洲區公所關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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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6-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