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縣市遷入者如何辦理身心障礙證明換發?
- 發佈日期:2021-01-15
- 發佈單位:蘆洲區公所
- 類 別:社會人文課
- 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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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縣市遷入欲換發身心障礙證明者,準備資料如下:
- 申請表(公所服務櫃臺提供)
- 變更戶籍地址後之國民身份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及原身障證明正本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用)及印章。本項申請需向原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調閱鑑定資料無誤後,始得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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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