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身心障礙證明註銷?
- 發佈日期:2021-01-15
 - 發佈單位:蘆洲區公所
 - 類 別:社會人文課
 - 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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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證明註銷依申請者狀況可分為:
- 原持有人自願註銷:
	
- 自願放棄身心障礙身份切結書(服務櫃臺提供)。
 - 原持有人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查驗用)及印章。
 - 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 原持有人死亡:
	
- 原持有人除戶謄本或死亡證明書。
 - 身心障礙證明正本。依原持有人狀況準備相關資料後,至公所服務櫃臺辦理即可。
 
 
 - 原持有人自願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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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1-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