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證明如何申請再次/二次展延?
- 發佈日期:2025-09-11
- 發佈單位:蘆洲區公所
- 類 別:社會人文課
- 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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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證明需重新鑑定者,臨櫃申請鑑定表時即展延60日。若有申請再次/二次展延需求,請準備以下資料至戶籍地區公所臨櫃辦理:
- 1.申請人之身心障礙證明及印章
- 2.代辦人之國民身分證
- 3.佐證資料(如醫院排程單、醫療費用收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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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