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收取規費如何計算?
- 發佈日期:2021-01-18
- 發佈單位:蘆洲區公所
- 類 別:經建課
- 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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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一筆者,每件收取新台幣500元;每增加一筆土地或一名土地所有權人則另加收新台幣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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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