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身心障礙者汽車牌照稅減免?
- 發佈日期:2021-01-15
- 發佈單位:蘆洲區公所
- 類 別:社會人文課
- 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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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稅減免部分,以1人1輛為原則,申請者可依下列情形,檢具相關資料後,至各區公所、新北市政府稅捐處或各分處辦理:
- 若身心障礙者本身具有駕駛能力,可自行駕駛:身心障礙者之身分證、身心障礙證明、駕照、行照及車主印章。
- 若身心障礙者本身無駕駛能力(申請車輛須為同戶籍內人口所有):戶口名簿、行照、身心障礙證明,親屬或朋友之有效汽車駕駛執照、車主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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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