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社會人文課

  • FB
  • 張貼至「Plurk」【另開新視窗】Plurk
  • 友善列印
  • 字級設定:
  • 小字
  • 一般
  • 大字
身心障礙證明遺失或破損該如何辦理補換發?
  • 發佈日期:2021-01-15
  • 發佈單位:蘆洲區公所
  • 類  別:社會人文課
  • 詳細內容:
    1. 證明遺失欲申請補發者請準備以下資料:
      1. 申請表(公所服務櫃臺提供)。
      2. 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3. 最近2年內1吋照片1張。
      4.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用)。
    2. 證明破損欲申請換發者,除上述資料外,需檢還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3. 本項申請若由代理人申辦時,法定代理人請攜帶國民身分證;非法定代理人除身分證。

相關附件
瀏覽人次:401 人 更新日期:2023-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