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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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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診COVID-19勞工保險給付權益
  • 發佈日期:2021-11-28
  • 截止日期:2021-12-31
  • 發佈單位:蘆洲區公所
  • 類  別:最新消息
  • 內  容:
  • 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勞保被保險人於加保期間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診療,不能工作,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得申請勞保傷病給付;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診斷為永久失能,符合勞保失能給付標準規定,得申請勞保失能給付;如因染疫死亡,其遺屬得申請勞保本人死亡給付。
    相關勞保給付權益,可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查詢。


  相關連結: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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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附件:
    確診COVID-19勞保給付權益.pdf  
瀏覽人次:29 人 更新日期:2021-11-27